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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晋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7-20点击数: 来源:科研管理部

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晋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加快煤层气全产业链发展

1、煤层气高效增产技术2、煤层气集输与综合利用技术3、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技术4、深部煤层气资源评价、开发及二氧化碳封存技术5、煤层气采输装备智能化技术

(二)加快光机电产业集群发展

1、光机电专、精、特、新基础性材料和设备研发2、新型半导体激光器研发与应用3、集成技术与应用

(三)加快数字经济蓄势赋能

1、传统产业数字化升级改造2、数字化技术应用与推广3、数字经济平台建设与培育

(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1、煤炭产业(1)煤矿智能化建设(2)煤矿绿色开采(充填、保水、无(小)煤柱)技术(3)煤矿灾害机理研究与防治技术(4)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5)煤矿支护与快速掘进技术2、铸造产业(1)高端、高附加值铸件的研发(2)铸造设备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3)全流程绿色低碳铸造设备及工艺研发(4)3D打印和特种冶金材料的研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晋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参与项目申报,各单位间应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有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内容。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5、申请资助经费仅作为引导经费,项目配套资金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项目立项后,引导经费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要合理真实,使用范围合规,杜绝虚报。6、项目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切实担负起法人主体责任。组织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7、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近期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不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见附加2);3、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4、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和职称(学历)证明材料;6、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7、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非企业申报单位无需提供);8、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包括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提交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等。

四、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无需胶装),一式五份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在申报材料内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采取常态化申报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批集中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8月2日。

报送地址:晋城市泽州南路851号农业大厦739办公室受理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咨询电话:0356-2688002